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6-0282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资环〔2026〕725号
成文日期 2026-07-1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6-0282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资环〔2026〕725号
成文日期 2026-07-17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4 15:46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相关盟市财政局,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4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中央财政2026年“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内林草规函〔2026〕269号),现就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一)本次下达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10000024Z241204000001),具体支持地区、金额详见附件1,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收入请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31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节能环保”,支出请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二)“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有关要求

(一)请盟市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正式分解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林草局。

(二)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自治区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2.2026年中央财政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xlsx

      3.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