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5-0568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5-05689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7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出台财政支出新标准 精准赋能“十五五”规划高质量编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前瞻布局、精准施策,适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规划编制项目预算支出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支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科学规范的财政政策工具,为高质量编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注入“财政动能”。
精准锚定规划需求
构建资源配置新格局
《标准》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统一可执行的财政支出标准,为规划编制项目提供明确的预算编制依据与执行标尺,从财政源头上构建起资源高效配置机制,夯实政策精准落地基础,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规划编制的“刀刃上”。
全面覆盖规划领域
实现责任精准划分
《标准》实现两大突破:一方面,明确覆盖范围涵盖自治区级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四大类,确保规划编制预算管理无死角;另一方面,细化编制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各项规划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自行编制,对于部分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如确需引入机构或社会力量参与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按照《标准》编列预算。从根本上厘清“钱该不该花、怎么花、花到哪里”的核心问题,为规划编制工作筑牢财政制度防线。
精细规范编制流程
提升预算管理效能
《标准》紧密结合规划编制工作实际,将项目科学拆解为准备工作、专题研究、规划编制、规划论证、成果编制五个阶段,针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明确要求按进度分年度编制预算,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同时,推行“预算方案模板化、项目活动清单化、支出内容选项化”管理模式,为项目单位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严格把控支出关口
筑牢规范管理基础
《标准》明确规划编制项目预算费用组成,重点对专家评审费、劳务费、多媒体制作及印刷费、数据资料费及其他费用设定限额标准,推动项目预算从“估算”向“按标准科学测算”转变。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既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夯实财力基础,也为“十五五”良好开局统筹更多财力空间。
《标准》的制定出台,既是自治区“十五五”规划高质量、高标准编制的坚实保障,也是打破部门支出固化思维、有序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支撑。站在“两个五年”规划交汇的关键节点,自治区财政厅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用改革思维谋划发展,以制度创新护航蓝图,持续推动财政政策与规划目标同频共振,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多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