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1687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1687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3月5日)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为全区经济稳中有进提供了支撑。
(一)合力抓执行,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在开源上,一方面,注重内部“蓄水”,会同相关部门坚持依法征收,既不折不扣减到位、又依法依规收上来,并大力推动国有资产资源处置,促使收入稳定增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059.7亿元,增长10.9%。另一方面,注重外部“引水”,争取中央对我区各类转移支付。自治区带头过紧日子,在连年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继续顶着压力压减,并连续制定文件细化督促执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较高强度,达到5097.9亿元、增长5.5%,有力保障了重点领域支出。
(二)全力保重点,助使三大攻坚战持续报捷。一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研究制定多项化债制度。筹措化债奖励资金,支持引导各地实质化债。组建政府债务平滑基金,通过展期、降息缓释刚性兑付风险。二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推动31个国贫旗县整合涉农涉牧资金。三是全力支持污染防治。投入资金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使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9.6%,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三)加力提质效,财政调控职能作用持续发挥。在“增”上,报请中央批准将我区煤炭资源税税率由9%提高到10%,报请自治区人大批准同意提高部分地区耕占税税额标准,将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提高50%,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增加非高质量发展的机会成本。投放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和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缓释企业刚兑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减”上,积极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及时更新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对涉企乱收费开展专项核查,坚决纠正蚕食红利行为,确保以“减”换取发展动能的“增”。
(四)聚力供给侧,助推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聚力有效投资,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及早下达基建资金,有力保障集大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补短板稳投资。聚力产业升级,运用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支线航空。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安排科技专项资金,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科技项目,支持构建以产业创新为基础的创新发展格局。聚力协调发展,落实产粮大县和马铃薯制种大县奖励政策,支持“镰刀弯”区种植结构调整;落实农牧业保险资金,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实现国贫县全覆盖;实施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五)着力兜底线,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进一步下沉财力,建立县级财政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围绕劳有所得,落实就业补助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稳定就业;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延长执行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并积极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轻困难企业压力。围绕学有所教,落实各类教育支出,完善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补齐学前教育普惠短板,促使城镇中小学消除“大班额”,提升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促进“双一流”建设。围绕弱有所扶,提升城市和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城市和农村牧区低保,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20元,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需求。围绕住有所居,筹集资金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此外,切实保障“十四冬”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六)大力推改革,财政管理持续强化。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完善自治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迈出壮大国有金融资本的关键步伐。受托首次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国有金融资产“家底”,规范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及医疗卫生、科技等6个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自治区与盟市收入划分改革,调整完善自治区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加力“放管服”,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在财政部近期公开的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位居全国第三位。积极推进“互联网+会计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时间大幅压缩。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提质增效积极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重要要求,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协同推进化债与消化暂付款。将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棚改贷款到期本息优先纳入化债计划,确保清偿和化债“双达标”。始终盯紧金融机构风险。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投入。运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围绕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健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资金分配机制,研究财政扶持“绿色门槛”制度,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冬季清洁取暖等标志性战役,保障好“一湖两海”综合治理。三是大力提质增效积极财政政策。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债券项目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缩短债券对应项目办理前期工作时间,确保早发、早用、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统筹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四是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优化投资结构上发力,在优化工业园区发展上发力,在优化创新驱动机制上发力。建立全区上下集中统一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管理体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五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完善财政支农支牧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先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运用好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等新政策,支持东部地区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路子,促进呼包鄂乌协同发展,助力黄河流域协同推进大治理。六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该稳的要稳到位,该退的要退到位,该提的要提到位。七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机制抓落实,盯住重点抓落实。八是以党的建设引领财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要以政治建设保提升,以作风建设促提升,以能力建设助提升,以队伍建设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