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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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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41927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财政重点工作落实,强化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财政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预决算公开方面,2023年全区各级财政预决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均已按期完成。财政总预算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以及三公23张报表和7个报告说明,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公开信息的可读性进一步增强。部门决算公开呈现出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公开范围持续扩大、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公开方案逐渐完善、公开信息查阅更加便捷五个亮点。财政收支信息公开方面,按月在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增减情况和收支结构,并及时在各类媒体对重要节点收支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方面,2023年,我区分15个批次累计发行政府债券2984亿元,债券发行通知、信息披露文件、信用评级报告、债券发行简讯等均按要求在指定网址及时公开披露。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2023年,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共发布各类公告信息24.6万余条,日均访问量超6.7万次;内蒙古政府采购公众号发布信息146篇。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方面,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71件,政协委员139件,全部按期办结,并对建议和提案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事项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充分运用自治区线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规范我厅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含上年结转4件),依法完成答复71件,结转下年度答复1件,不存在被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申请内容涵盖财政预决算、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农业保险、政府债务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加强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管理。财政厅办公室在公文审核环节,明确提出公开意见,文件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通过厅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提升门户网站内容及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值班读网和安全检测。优化网站栏目,建设了全新的政策问答库,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度、准确度。2023年,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765条,公开征集民意5次,答复群众政务咨询361条,处理投诉举报19条。同时,进一步加强公众号建设,丰富栏目设置,优化编审流程,全年通过厅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164条,总阅读量66.89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对全区预决算公开指导监督,要求各地各部门完善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网站或专栏公开制度和双公开制度。组织全区开展自查,并对自治区本级、盟市本级以及每个盟市1个旗县共13348家单位开展重点核查,将核查发现的问题通报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本级部门单位,同时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逐个问题落实整改,至20239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确保预决算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7

59

1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44.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

10

0

0

0

0

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0

0

0

0

0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1

10

0

0

0

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2023年,我厅在主动丰富政务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第三方加强财政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全方位提升政策发布和解读水平,一改以往解读内容不足、解读形式单一的工作局面。一是借助新闻发布载体,提升财政政策影响力。举行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 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立峰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发布,有关处室负责人就清洁取暖试点建设、助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答记者问。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可读性。810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剑做客《八五普法进行时》访谈直播间,畅谈财政部门认真履行八五普法的工作成效。与此同时,利用一图读懂、短视频等形式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财政政策,使政策解读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政务服务局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2021785号),2023年,财政厅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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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