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6-0381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会〔2026〕9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1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6-03810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 文 号 | 内财会〔2026〕9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11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二、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郝银平(150300050029)。
三、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西街3号(大修厂院内)。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