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 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6-0306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会〔2026〕30号
成文日期 2026-01-12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6-0306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会〔2026〕30号
成文日期 2026-01-12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15 11:00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内蒙古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内蒙古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内蒙古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二、内蒙古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高艳(150200200002)。

三、内蒙古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7号街坊23-502-B。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