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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5-0364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会〔2025〕889号
成文日期 2025-07-2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5-0364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会〔2025〕889号
成文日期 2025-07-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2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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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二、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刘淑萍(150500260001)。

三、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街道民主路综合楼1#楼2层221室。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