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5-0364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会〔2025〕88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5-03643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 文 号 | 内财会〔2025〕889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二、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刘淑萍(150500260001)。
三、通辽精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街道民主路综合楼1#楼2层221室。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