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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5-0205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会〔2025〕370号
成文日期 2025-04-2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5-0205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会〔2025〕370号
成文日期 2025-04-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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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执业许可,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二、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雷凤英(440100540014)。

三、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学西街蒙西文化大厦18层1806号。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