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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5-0600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购罚〔2025〕27号
成文日期 2025-09-2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5-0600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购罚〔2025〕27号
成文日期 2025-09-29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0-1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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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合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查,2023 年 11 月 16 日,江苏合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8839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江苏合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非税收入罚款专户。逾期缴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09月29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