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6-0462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社〔2026〕1109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1-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6-04622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 文 号 | 内财社〔2026〕1109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1-03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6〕135号),及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分配意见,经研究,现安排你盟市、单位2026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6。
二、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此次安排预算主要用于1级至6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按照各地补助对象人数与人均2000元的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确定。7级至10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医疗补助金,按照当年预算规模和各地补助对象人数确定。各地信息依据2025年4月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另外,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考虑了此前年度下达资金各省需增加或扣减的情况。
三、此次下达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将你盟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请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并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2026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绩效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