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6-0378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行〔2026〕940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6-03787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 文 号 | 内财行〔2026〕940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07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继续加强驻嘎查村工作人员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常态化选派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经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为切实保障驻嘎查村干部履职需求,持续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结合驻村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人员的补助经费政策仍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规范驻嘎查村工作人员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内财行〔2021〕133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规范驻嘎查村工作人员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内财行〔2022〕8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