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书
鄂尔多斯市兴原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济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八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九条规定,你所已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
请你所收到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补充符合条件的合伙人(股东),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提交变更备案申请;如决定终止备案,请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60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提交终止变更申请。
如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我厅将按照规定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并公告。
联系人:会计处苏伦嘎 联系电话:0471-4192187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