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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4-0601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办建提〔2024〕425号
成文日期 2024-08-0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4-0601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内财办建提〔2024〕425号
成文日期 2024-08-0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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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内蒙古区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内蒙古羊绒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羊绒产业是我区优势特色产业,我厅高度重视羊绒产业发展工作,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羊绒产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

在政策和资金支持方面: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种业振兴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68号),明确了对绒山羊保种场(区)建设及活体保护给予支持。2020年以来,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羊绒收储贴息资金159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收储企业予以贴息支持,补贴标准为每收储100吨贴息33万元。2024年,下达种业振兴资金3000万元,用于对自治区级保种场予以补助、畜禽资源生产性能测定及种质资源收集、鉴定评价、登记入库等工作。

在科研支持和品牌建设方面:自治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符合条件可积极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争取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支持。202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农畜产品品牌建设经费1000万元,用于支持部门开展以“蒙”字标为牵引的品牌建设工作,健全品牌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推进“蒙”字标认证、“蒙”字标申报企业标准化培育试点、“蒙”字标品牌推介等工作,助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另外,我区实施设施畜牧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农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使用贷款资金,开展符合条件的绒山羊养殖等设施畜牧业建设投资,可获得财政贴息优惠政策支持。贴息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自治区政府最新印发的《关于支持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畜牧业项目贷款实施贴息支持,在已有贴息政策的基础上,自治区各级财政再贴息10%-20%,中央和自治区累计贴息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90%且不超过3%贷款利率”。

下一步,我厅将按规定做好羊绒产业发展资金保障工作,为我区羊绒产业提档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你单位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签 发 人:赵大军

联 系 人:董宇涵

联系电话:0471-4192077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8月1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