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变更备案的公告
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备案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予以变更备案。具体变更备案信息如下。
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前为张连奎、相青匣、隋行学、陈建立、杨志阁;变更后为张连奎、相青匣、刘焕新、陈建立、杨志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