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备案的公告
内蒙古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备案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予以变更备案。具体变更备案信息如下。
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前为张桂红、庄伟、王凤军、高艳伟、罗华;变更后为张桂红、庄伟、王凤军、高艳伟、穆安猛。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