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恒鑫质监资产评估中心(有限合伙)注销备案的公告
内蒙古恒鑫质监资产评估中心(有限合伙)注销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注销备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