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4-056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会〔2024〕108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4-056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会〔2024〕108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华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内蒙古华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内蒙古华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内蒙古华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颁发执业许可证书。
二、内蒙古华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邢慧丽(150200070140)。
三、内蒙古华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南街幸福巷2号第二幼儿园住宅楼3单元2层3023号。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