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3-0691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12-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3-06917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12-01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
有关单位:
经过资料评阅、笔试、面试等环节,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企业类)选拔结果(名单附后),并将首次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2月4日-8日,12月3日报到,9日返程。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二、相关要求
(一)请入选学员及所在单位,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已经入选的学员因各种原因放弃入选资格的,请于12月1日前以单位公函形式告知财政厅会计处。
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及电话:
王璇 0471-4192248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韩乐 010-6450506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企业类)学员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