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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3-0691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0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980/2023-0691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01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

(企业类)学员名单和开展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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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经过资料评阅、笔试、面试等环节,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企业类)选拔结果(名单附后),并将首次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2月4日-8日,12月3日报到,9日返程。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二、相关要求

(一)请入选学员及所在单位,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已经入选的学员因各种原因放弃入选资格的,请于12月1日前以单位公函形式告知财政厅会计处。

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及电话:

王璇  0471-4192248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韩乐  010-6450506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企业类)学员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