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3-0306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农〔2023〕79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980/2023-0306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文 号 | 内财农〔2023〕79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兴安盟财政局:
根据重点帮扶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现下达你盟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该项指标收入列2023年“1100313农林水”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相应科目。
请你盟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进度、资金拨付、绩效评价、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等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增强项目长期效益,推进联农带农机制建设,注重项目绩效目标落实,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