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财政部网站
政务服务网
长者模式
部门网站导航
无障碍浏览
登录/注册
个人中心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学技术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牧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厅
应急管理厅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业和草原局
广播电视局
体育局
统计局
能源局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防动员办公室
医保局
信访局
搜本站
搜平台
搜索
list
首页
财政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综合
综合
自治区本级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过程中购买的托运行李费是否可以报销?
发布时间: 2026-05-28 09:39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按照现行差旅费管理规定,乘机托运行李费不在报销范围,如有托运行李需求,可在订票时注意选择有托运行李额度的相关航班。
打印
关闭
信息来源: 《内蒙古财政》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