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正式上线运行,全区在用的10种财政电子票据全面纳入全国财政票据流转体系。公众可通过个人数字账户一键归集全国范围内本人名下的财政电子票据,在线完成授权报销。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实现了“票据跨省通、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破题: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流转难
随着人员跨区域流动愈发频繁,异地就医、异地入学、异地办事成为常态,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流转过程中的堵点、痛点日益凸显。一是流转难。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规范改革进程不一致,各省平台间数据不通,票据在线跨省流转存在障碍。二是归集难。人民群众缺少便捷的跨省财政票据归集渠道,需要手动从不同APP、平台下载票据后发起报销,流程繁琐、耗时费力。三是监管难。财政电子票据报销单位为规避重复报销、虚假报销等问题所开展的核验工作难度大、投入高,重复报销、先报销后退费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有效破解上述难题,财政部统一部署,自2025年起,全国分三批逐步推开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工作。由财政部统一搭建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作为票据跨省流转的核心枢纽;各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将本省的财政电子票据全部接入全国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财政电子票据数字账户体系面向社会提供票据跨省归集、授信流转、真伪鉴别、报销锁定、报销反馈等全流程服务。
落地:内蒙古统筹推进全区跨省报销改革
作为第三批推进省份,自治区充分借鉴试点省份已验证的成熟技术路径和业务流程,在起步阶段就对标全国最优水平,有效规避前期探索中的共性问题,大幅压缩建设周期,提升改革落地效率。
一是实现全区域推开。自治区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协同,以“全区一盘棋”思路系统推进各项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等8个部门共同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实施步骤、统一时间安排,一次性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全区所有盟市、旗县(市、区)全覆盖。
二是实现全票种覆盖。将全区在用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等10种财政电子票据全部纳入跨省报销应用范围,全面涵盖教育、医疗、交通、公益、社会组织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满足各类异地财政电子票据流转需求。
三是实现全流程贯通。依托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功能模块,实现财政电子票据从生成到报销入账的全流程在线服务。
四是提供双账户支撑。建立财政电子票据数字账户体系,包括个人数字账户和单位数字账户。社会公众实名注册个人数字账户后,系统自动归集本人名下全国范围的财政电子票据;报销单位注册单位数字账户后,可接收个人授权流转的票据,无需另行核验票据真伪,直接进入报销审核流程,查看票据历史报销状态。
体验:四步授信流转 实现“指尖上的报销”
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功能上线后,群众办理财政电子票据报销等业务只需四步。第一步,激活账户。通过“蒙速办”APP注册并激活个人数字账户,完成实名认证。第二步,票据归集。系统自动归集本人名下在全国各省份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可按省份、时间、票种等维度查询浏览。第三步,授权报销。选择需要报销的票据,填写报销事由,将票据授权流转至报销单位的数字账户。第四步,报销反馈。报销单位接收票据后完成审核与报销,实时反馈报销时间、报销金额、业务流水号等信息,群众可通过个人数字账户随时查看报销结果。上述过程,无需打印纸质票据,无需往返异地,真正实现“指尖上的报销”。
赋能:技术创新提升票据数据质量
自治区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中持续深耕,2025年以来,全区率先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智能监管工作,通过构建AI智能监管大模型及监管规则库双重校验机制,规范票据填开行为,统一填报规则,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提供更全面的数据要素、更规范的数据标准,有效减少报销单位人工核对数据的工作量,进一步提升跨省报销业务的办理效率。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以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功能上线为新起点,持续优化相关应用功能,拓展应用场景,加强宣传推广,让更多群众和单位了解、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服务,切实把数字政府建设的改革红利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福祉,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