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26年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配套办法》,通过政策加码与资金赋能双轮驱动,全面提升全区争取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的竞争力。同时,建立与主管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持续优化项目储备、前置审核等工作流程,充分展现自治区项目优势与工作成效,切实提高项目争取成功率。
2026年,全区可申报项目15个,成功争取13个,成功率较上年提升13.97个百分点。截至目前,已落地的13个项目涵盖能源转型、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改造及民生服务等领域,具体包括:农村综合改革试点(1.5亿元)、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亿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亿元)、农业产业强镇(0.6亿元)、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0.5亿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3亿元)、全国幸福河湖建设(0.8亿元)、有奖发票试点(1.4亿元)、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2亿元)、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10.74亿元)、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0.79亿元)、交通运输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延链(15亿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12亿元)。根据中央政策,13个项目最高可获中央补助资金54.33亿元,资金将分年度下达。
从项目类型看,结构优化、重点突出:
——能源转型类1个: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项目(12亿元),拓展氢能多元应用场景,培育新兴产业,助力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落地;
——产业类3个:如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2亿元),进一步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放大产业积极带动效应,赋能区域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类3个:如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项目(10.7亿元),统筹推进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类3个:如交通运输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延链项目(15亿元),畅通公铁水联运通道,提升能源和战略资源储运保障能力;
——服务及其他类项目3个:如有奖发票试点项目(1.4亿元),进一步释放消费市场潜力,激发线下消费活力,助力商贸服务业回暖升级。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和自治区配套办法,2026年自治区本级将安排各盟市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配套支持资金8.2亿元,有效撬动各类资源投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事业保障等重点领域,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财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