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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新闻
自治区财政厅创新举措 推动部门决算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26-05-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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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立足部门决算职能作用,在决算编审、公开、分析应用等环节持续探索创新路径,不断提升部门决算工作整体质效。

打出处理常见问题“提前量”

每年12月中旬,自治区财政厅向自治区本级部门及各盟市财政部门发放《部门决算业务单位自查清单》,聚焦历年审核中发现的高频问题,重点明确预算编制、部分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三公”经费规范管理、非税收入及时缴库、资产清查等事项要求,推动单位提前自查、前端整改,以工作的“提前量”夯实决算编报基础。

实行决算公开“倒排工期”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依据预算法规定的公开时限,科学倒排决算公开各环节时间节点,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将部门公开工期(即财政部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分解为“10+15+5”三个节点:要求各部门10日内报告部门所属单位决算批复情况,15日内向财政部门报告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公开情况,最后5日财政部门针对公开时间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提醒机制,确保全区应公开部门100%按时向社会晒出账本。

强化决算审核成果闭环应用

建立审核结果反馈机制,将决算审核中集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提炼为5类22条业务规则,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反馈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上游环节,推动从源头上规范管理。

以数字技术赋能部门决算评价

制定《部门决算评价指标》,开发一体化系统评价模块。通过人工评分和系统智能化评分相结合的方式,从公式模板审核、报表说明和分析报告撰写、决算公开及时性与规范性、工作创新成果6个方面22个明细项入手,对自治区本级部门和全区各盟市财政部门决算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盟市予以通报表扬,进一步调动决算编报积极性,持续提高全区决算工作质量。

信息来源: 《内蒙古财政》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