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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聚焦重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4-12-1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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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先立后破”的总体原则,勇于自我革命,减少过程监管、强化结果监管,协同联动、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蹄疾步稳推动零基预算改革

为有效解决以往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政策分散、支出固化、“撒胡椒面”和“钱等项目”等问题,自治区定于今年编制2025年预算时启动零基预算改革,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一是坚持“破基数”。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安排的必要性、紧迫性,规模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将现有专项资金压减三分之一,并对其中资金规模较大、实施期较长、近3年未开展过绩效评价、各类审计检查问题较多的部分重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保留、取消或调整规模的重要依据。

二是坚持“转方式”。建立公共服务、产业扶持、重点建设项目三类保障事项清单,按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腾出更多资金,进一步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巩固化债成果,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资金需求,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提绩效”。不断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对申请新增项目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出台、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同时建立紧密的评价结果与政策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勠力同心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新的预算管理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是聚焦“强法治”。《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蒙古是第二家在省级层面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地区,《条例》紧扣立法功能定位,围绕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也是内蒙古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是聚焦“建门槛”。事前绩效评估是在政策研究和项目申报阶段,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是政策出台和项目入库的第一道“关卡”。《条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申请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当作为政策出台、项目入库的必备要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避免短期行为,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是聚焦“用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决定着财政绩效评价的成败。依据经批复的绩效目标,各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各部门应当优先选择本部门重大政策、项目,随机选择一般性项目组织开展部门评价。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开展财政收入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并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奋楫笃行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贪大求洋、盲目蛮干,把钱花在刀刃上,腾出更多财政资源,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支持自治区整体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立足“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减少不必要支出,在保障部门正常履职需要基础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总量控制,归口管理,内部调剂,健全过紧日子制度。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过紧日子评价办法》等,综合运用人、财、物等方面指标,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政机关将习惯过紧日子落到实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对拟出台政策、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事前绩效评估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评估,科学测算资金需求。

二是立足“惠农牧”。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发放所有补贴,全区社保卡登记率达到89%以上。建立惠农惠牧补贴直达机制,选择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奶业振兴补贴等5项资金,总额约100亿元,提级由盟市财政部门直接兑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牧补贴发放工作的意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一卡通”系统惠民惠农金融服务实施方案》等制度方案。拓宽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网、内蒙古财政微信公众号、蒙速办等多种惠农惠牧信息查询渠道,努力向群众交出“一本明白账”。

三是立足“保基本”。研究普惠性托育机构生均补助政策,提高普惠性托育机构的供给质量。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促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建立财政补助与基本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支持自治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深对“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的理解把握,高质高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信息来源: 《内蒙古财政》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