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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级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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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精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制度,加快构建与现代财政制度相适应的项目库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目前,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来看,自治区财政项目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自治区无法掌握相关情况。部分地区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导致一些项目资金到位无法开工,或者开工后项目支出进度慢。大部分部门的项目库仅为“项目清单”,且大多项目数据不共享等。需要一个项目库将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和绩效评价等管理机制嵌入项目库管理全流程,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把有限的政府投资用在刀刃上,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为落实五大任务提供财力保障,支持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在前期考察基础上决定以包头市项目库为原型开发形成自治区级项目库,为规范和保障项目库顺利运行,制定了本管理办法相关细则。

二、主要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级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为总则、职责分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绩效管理、项目库管理、附则等七部分22条内容。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自2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三、问题解答

1.自治区级项目库的入库范围和入库要求包括哪些?

答:项目库是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的基础,为避免出现“钱等项目”、“半拉子工程”等现象,申请使用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均要纳入项目库实行全流程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项目库实行常态化开放、动态管理,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和各盟市可根据需要和要求实时进行项目储备管理。按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的支出性质和用途,分类规范完整填报项目信息,主要包括政策依据、项目概述、实施周期、绩效目标、资金需求、资产配置信息、立项评审论证情况等。

2.自治区级项目库中的项目是否需要评审?

项目评审坚持独立自主、客观公正、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除个别不宜评审和无需评审的项目外,项目在进入项目库前原则上都要进行评审。自治区本级项目评审由自治区本级部门或法律规章规定的部门组织实施,盟市旗县项目由盟市旗县组织实施。申请使用国家、自治区财政性资金的入库项目,原则上均要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由申请使用资金的部门通过项目库中评审专家库进行评审,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项目评审方案根据项目征集标准和项目类型,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确定。项目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方面。

3.项目库中项目如何进行绩效管理?

财政部门在项目库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信息化绩效评价管理系统,融入项目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建立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覆盖所有政府部门和预算单位以及项目政策和项目预算。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生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同时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绩效监管、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优化财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四、政策解读员及咨询电话

如对本实施办法有不理解之处,可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具体咨询。

自治区财政厅咨询电话:0471-4192126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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