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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2710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2-05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2710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2-05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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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