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周凤华代表提出的第095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自治区财政积极筹集资金,支持落实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78070万元(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51440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630万元),其中安排赤峰市18095万元;中央基建安排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资金1455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已下达我区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55763万元(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51041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4722万元),其中安排赤峰市10742万元。此外,2021年,自治区新增安排退耕工程工作经费2698万元(其中:赤峰市420万元)和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3770万元,多方位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继续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支持力度,将视自治区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资金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5月19日
签发人:丛建华
承办人:刘 凯
电 话:0471-419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