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呼伦贝尔众达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我厅提交了终止备案材料。经审核,呼伦贝尔众达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终止备案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2月22日